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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乐M6 M6米乐2008年女子穿瑜伽裤夜跑丈夫发现裤子出现端倪将其双耳割下
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男子在法庭上当着面,对一名受害者女子说道,那女子脑袋两侧没有耳朵,她眼里含泪看着他,似乎有些害怕,女子的双耳是被面前的男人割掉的,两人还是夫妻关系。
那么两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,让丈夫如此狠心割下妻子双耳,并在当庭宣称出狱之后再找她算账呢?
杨某曾经跟妻子也是很恩爱,妻子长得漂亮给他也是很长面子,尽管两人结婚的时候他听到过一些流言蜚语,说妻子感情历史比较多,但他一直觉得是因为妻子长的好看别人嫉妒摸黑,因为妻子在自己面前是极其温柔贤惠的,并不想是个风流多情的女人。
但杨某结婚后他就经常听到有人跟他说,妻子李某私下的关系作风不好,偶尔一张嘴可能是瞎说,但杨某发现他们说的有鼻子有眼的,表示李某曾经玩的很开,这让杨某犹犹豫豫感觉自己被耍了。
但妻子不承认,而且他一直没有抓住过证据,不能凭借自己的臆想做决定,面对着别人私下的议论,长时间折磨下,杨某也无法忍受了,他想跟妻子离婚,可妻子也不同意,两人没有离成。
直到2008年三月中旬,杨某接到了一个电话,电话里是一个人女人的声音,杨某本来想挂掉,但对方喊出来妻子的名字而且很愤怒,这让杨某很是奇怪,不明白这个女人找妻子干什么。
对方女人听到杨某的声音愣了一下,但听到杨某说自己是李某丈夫时,突然笑了,清楚对方还不知情,就将自己身份告诉了杨某,她是陈某的妻子,而陈某的情人就是杨某的妻子李某。
听着对方讲述了两人通过晚上夜跑厮混在一起,杨某也是恨得牙痒痒,发誓要给这两个人一点颜色看看!
3月27日晚上,杨某看着从外面夜跑回来的妻子李某心底的疑虑越来越重,妻子穿着一条紧身的瑜伽裤,杨某眼尖地看出她裤子上的痕迹,杨某愤怒极了。
杨某一声冷哼,看着妻子的瑜伽裤,一看妻子就是刚和人发生过不正当关系,但妻子依旧嘴硬不承认,杨某看着还在狡辩的妻子也恼了,怒气上了头,杨某将妻子用电线捆起来。
想起之前自己跟她提出离婚,但妻子就铁定心不同意,对方还无视自己让她断掉暧昧关系的话语,杨某用刀狠狠割下妻子的双耳,她既然不听那就别要了!
妻子李某痛苦地发出惨叫,杨某连忙将嘴用布条堵上,发泄着内心的愤怒,将两只血淋淋的耳朵割了下来放下李某眼前,但杨某仍不解恨地将其左足跟腱用刀砍断,无视妻子的痛苦惨白。
杨某看着妻子李某,将堵住她嘴巴的布条拿出来,妻子李某连忙大哭求饶,表示离立马离,自己错了,不该跟别人出轨,害怕地看着地上自己的两只耳朵。
要不是妻子情夫的妻子打电话过来,杨某现在还被蒙在鼓里,而妻子还假借着夜跑为名与情夫陈某幽会,这让杨某愤怒不已,他本来只想刮伤妻子的脸给个教训,他在伤人之前还留了1000元在邻居家,如果自己伤了她,就打电话给邻居留着给她看病用。
随后,杨某怀着愤怒的心情,拎起这把刀放在了衣服里包裹住,就去了情夫陈某的家中,看着这个给自己戴绿帽子的人,杨某更是眼红,拿着刀就往对方胸口砍去,但陈某还算反应快,没有让杨某完全砍到,只有轻微的损伤。
杨某见无法伤害到对方,又想起自己下的事情,为了躲避责任,连忙逃离了这里,躲藏着警方的追捕,一直潜逃了三年。
而杨某的律师哥哥也深知弟弟的错误,在联系上弟弟之后,也是一直劝他自首从宽处理,杨某听着哥哥的劝导,终于选择投案自首,前往警局自首并且认罪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案件中妻子李某经过鉴定伤害程度属于重伤,伤残等级为七级,而陈某属于轻微伤,杨某这种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身体损伤,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。
但由于杨某自首且认罪,如实供认罪行,并且存在积极救治受害人的情节,杨某亲属在受害者李某住院时也主动支付了6000元的治疗费用,因此法院予以从轻处理。
最后法院以故意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七年,赔偿妻子李某及其家属各项损失共计37万余元。
经过此事,两人的感情也是彻底断了,而李某面对着丈夫放下的狠话也是忧心忡忡。婚姻里的背叛和欺骗是一滴滴墨水,将夫妻之间的这团清水搅混,难以恢复如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