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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分别之黑品(米乐M6 M6米乐十四)——《瑜伽师地论》笔记(二八二)
接着解释“乃至广说”的十句话,第六句是”通慧“,《披寻记》中解释,“六神通中,漏盡智通是第六數,不共外道,說名通慧;謂能了知煩惱盡,得及漏盡方便故。”
“第六”指的是漏尽通,外道通过禅定,也能得到前五通,天眼通、天耳通、宿命通、他心通、神足通,但外道不能得到漏尽通的境界。漏尽通是得到无我、无我所的智慧,得到苦、空、无常、无我的无漏智慧,是断除烦恼所得到的,通达无碍的智慧,所以称为“通慧”。
第七句是“已证”,《披寻记》中解释,“於六現觀中,此說現觀智諦現觀。”修学佛法证得诸法寂灭相,证得现观智的现观,证得初果须陀洹,就称为“已证”。“具足”是指修学圣道圆满,成就了无漏的功德,证得究竟现观。这里的现观、究竟现观,后面的内容都会有详细的解释。
第九句是“显示”,《披寻记》中解释,“於煩惱斷自作證已能正了知,名自所知。依此廣為他說,宣揚開示,謂此應遍知永斷等,是名顯示。”经过修学佛法,断惑证真,已经证得烦恼尽断、清净无漏的智慧。自己分明了了,知道自己已经成就了,也有能力为其他众生广宣佛法。这个时候,他所讲的话就是佛法,或者说,他所讲的话,就是解脱法,都应该信受奉行。
第十句是“我生已尽,梵行已立,所作已办,不受后有”。“当知如余处分别”,应该知道其他的地方有讲这个,就是前面已经讲过,这里就不解释了。这句话也有很多不同的解释,不过在我看来,知百步不如行一二步。先老老实实的修止、修定、修观,起码先能达到欲界定,有了真实境界的帮助,才能真正明白佛法的解脱之义。
“此中略义者,谓显示谤因,谤果,诽谤功用,谤真实事。功用者,谓植种功用,任持功用,来往功用,感生业功用。”
“此中略义”是对前文九句话的归纳总结,“起如是见、立如是论、无有施与爱养祠祀、无有妙行无有恶行、无有妙行恶行二业果及异熟、无有此世无有他世、无母无父、无化生有情、世间无有真阿罗汉等”。
《瑜伽师地论略纂》中解释,“略义有二,不结初二句。初谤因者,谓无施与等,及无妙行、恶行,谤果可知。谤功用中有四,一、摄植,谓无父;二、任持,谓无母;三、往来,谓无此世、他世;四、感生业,谓无化生有情,即中有也。业谓功用中有能转识法,当生有故,名感生业。阿罗汉下,皆是实事。”
前两句“起如是见、立如是论”不需要总结,后面“谤因”是指“无有施与爱养祠祀、无有妙行无有恶行”,“谤果”是指“无有妙行恶行二业果及异熟”。“谤功用”是指“无有此世、无有他世、无母、无父、无化生有情”,这其中的“功用”又分为四种,“植种功用”是指“无父”,“任持功用”是指“无母”,“来往功用”是指“无有此世、无有他世”,“感生业功用”是指“无化生有情”。招感得到下一个生命,称为“感生”,“业”有能得果的作用。
“谤真实事”是指“世间无有真阿罗汉、正至、正行、此世间、彼世间、自然、通慧、已证、具足、显示、我生已尽等”。
“又有略义差别,谓显示诽谤,若因,若果,若流转缘,若流转士夫,及显诽谤彼对治还灭。又诽谤流转者应知,谤因不谤自相。谤还灭者,应知谤彼功德,不谤补特伽罗。”
还有一种归纳总结,《瑜伽师地论略纂》中解释,“第二略义中,流转缘者,谓无此、彼世,无母无父。流转士夫者,谓无化生有情,中有生者,合名士夫。无阿罗汉等,名对治还灭。又诽谤流转应知,谤因不谤自相者。释第二结中流转言,不谤无世间父母自体,但谤无从此往彼因义。”
“谤因、谤果”和前面一样,“流转缘”是指“无有此世、无有他世、无母、无父”,“流转士夫”是指“无化生有情”,“对治还灭”是指“世间无有真阿罗汉、正至、正行、此世间、彼世间、自然、通慧、已证、具足、显示、我生已尽等”。
其中“谤流转”只是不承认“无有此世、无有他世”,但承认父母的自体。“谤还灭”只是不承认修学佛法,能对治烦恼,能得到清净解脱,但承认修学佛法的人。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